關于信息工程系開展 2017年“校園之星”評選活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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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 2017-05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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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體師生:
為進一步推進校園文化建設,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,信息工程系圍繞“感恩、責任、文明、進步”主題開展“校園之星”評選活動。
一、活動的目的、意義
學生的管理工作是學院管理的核心,為了更好的體現“以人為本”的理念,全力打造全優課堂,正確引導學生爭當校園“明星”,自我約束,自我管理,養成良好的習慣?;顒拥囊饬x在于發現和挖掘優秀學生,在學生中樹立積極、健康、向上的榜樣,激勵全體學生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。
二、評價依據
擬定本活動的依據是新《學生守則》、《學生日常行為規范》
三、評選標準
(一)基本評選標準
1、無重大違紀行為。
2、思想品德好,愛黨愛國愛校,尊敬師長,團結同學,遵守校紀校規,學習成績優良。
3、遵守《學生守則》、《學生日常行為規范》。
(二)必備標準
感恩之星 :孝敬父母、尊敬老師、熱愛祖國、感恩社會
禮儀之星 :品德高尚、心地善良、語善行美、舉止文明
干部之星 :熱愛集體、認真負責、模范帶頭、踏實能干
進步之星 :積極向上、努力進取、知錯就改、表現良好
奉獻之星: 助人為樂、慷慨解囊、任勞任怨、見義勇為
自強之星: 獨立自主、百折不撓、發憤圖強、自主創新
四、評選對象
本系在校學生
五、評選規則
1、5月8-5月19日班級自評,根據評選標準,每種之星每班推薦一名,并準備3-8分鐘演講,演講必須以事實為依托。推薦名單及演講稿于19日17:00之前交到系部辦公室。
2、5月22-5月26日 系部綜合考評。
3、對獲得“校園之星”的學生,系部給予獎勵。
六、具體要求
1、利用班會各班組織學習“校園之星”的內容及評選標準,要求每個學生都要以“校園之星”的標準嚴格約束自己,指導自己學習生活。
2、評選不得走過場,憑印象,更不得僅憑學習成績評選學生。要通過評選教育學生、激勵學生、引導學生。
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
信息工程系
2017年5月8日